国资委正式出台了《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下称《指引》),对央企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总体原则、基本流程、组织体系、风险评估、风险管理策略、风险管理解决方案、监督与改进、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6月20日,国资委正式出台了《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下称《指引》),对央企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总体原则、基本流程、组织体系、风险评估、风险管理策略、风险管理解决方案、监督与改进、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newsad][/newsad]
作为《指引》的最重要内容,国资委要求有条件的和具备条件的央企在董事会设“风险管理委员会”,由董事长出任委员会召集人,企业总经理对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向董事会负责。
其中,境外央企须设置首席风险官(CRO),而首席风险官必须具有跨国企业丰富的风险控制经验。但是,对于内地央企,国资委没有此项强制性要求。业界普遍关心的央企投资、财务报告、衍生品交易等方面的风险管理配套文件也将于近日另行下发。
“很明显,我们希望央企能清楚认识到企业所面临的风险,并预先做好防范措施。”国资委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
风险管理加强版
“这是国资委首次就央企风险管理问题出台规范性文件。”负责《指引》起草工作的国资委企业改革局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全面风险管理,是指企业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国资委企业改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引》所指的企业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而企业风险一般可分为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以能否为企业带来赢利等为标志,将风险分为纯粹风险和机会风险。
该负责人还特别指出:对于中央企业而言,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则主要包括:收集风险管理初始信息;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风险管理策略;提出和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和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五方面。
“通过让央企注重风险管理,可以促进企业经营的持续性,规避短期行为和经营中的风险对企业发展的影响。”国资委研究中心专家对记者强调。
三道防线五大目标
根据《指引》要求,央企应以对重大风险、重大事件的管理为重点,建立健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包括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内审部门和法律事务部门等。
国资委有关人士指出,目前我国不少企业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工作相对薄弱,而一些领先的跨国公司早已经将风险管理理念和方法应用于企业管理的各个层面。
而按照国资委的要求,中央企业在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同时,还要与其他管理工作紧密结合,把风险管理的各项要求融入企业管理和业务流程中。具备条件的企业可建立风险管理三道防线,即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为第一道防线;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和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为第二道防线;内部审计部门和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为第三道防线。
在确保三道防线安全可靠的基础上,国资委还明确了中央企业风险管理的五个目标。即,在开展全面风险管理的同时要努力确保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确保内外部,尤其是企业与股东之间真实、可靠的信息沟通,包括编制和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报告;确保企业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确保企业有关规章制度和为实现经营目标而采取重大措施的贯彻执行;确保企业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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